咨询电话
0556-6863202
电 话:0556-6863202
传 真:0556-6863202
邮 箱:78388318@qq.com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双港工业园3-5号

微信扫一扫
公司新闻
OB欧宝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元(含税),共计28,800,000.00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8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是一家从事真空绝热材料制造技术开发及其应用研究的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真空绝热板,并对真空保温技术和产品、真空绝热板下游应用、相关生产工艺装备进行持续研发。
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规模、产品性能保持市场领先优势,在业内享有良好品牌知名度,成为全球真空绝热材料应用领域,尤其是冰箱、冷柜等家电领域以及医疗、生物制品等冷链物流领域的新型绝热材料知名供应商。
真空绝热板是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公司在真空绝热板高性能低成本芯材配方与成型技术、阻隔膜检测与制备、吸附剂制备及配方优化、整体制造工艺技术和真空绝热板性能检测等方面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并且具备真空绝热板关键生产设备的设计、优化和工艺持续改进能力。真空绝热板主要由芯材、阻隔膜和吸附剂三部分构成,其绝热性能卓越,导热系数只有传统绝热材料的1/6甚至更低,还具有厚度薄、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应用前景广阔。
保温箱是公司VIP板在医疗、生物制品、食品等冷链物流领域的应用拓展。公司基于热传学和材料科学,结合VIP的绝热特性,以VIP为主要隔热部件,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制成各类型保温箱,兼具保温层薄,隔热性能优异、容积比大等优势,可以满足多种温区、多种时效的使用场景要求。
真空绝热板作为一种真空器件,通过长期维持板内真空状态实现隔热保温,本身不能分割,不具有通用规格,其大小尺寸、形状等都由具体客户根据不同终端产品的设计进行个性化定制,因此,公司主要通过满足客户订制化、小批量、快速响应、高稳定性生产要求的生产模式,与下游重要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在客户新产品新机型设计时就参与其进行真空绝热板安放位置、结构优化等研发设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增加客户粘性。
公司的真空绝热板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家电领域(冰箱、冷柜等)以及冷链物流(医用及食品保温箱、自动贩卖机等)等领域,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家电制造企业。公司通过不断研发创新,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高性价比且稳定量产的产品,使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对真空绝热板的规格需求具有个性化、多样化的特点,且下游客户经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出新款终端产品,进而更新真空绝热板的应用及设计方案。保温箱的下游客户同样具有个性化定制的特点。因此,公司产品采用“以销定产”的定制化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年初或年中邀请主要原材料合格供应商报价,根据报价情况,每种原材料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年度框架合作协议。公司接到订单之后,按订单安排生产任务,采购部门则根据生产任务计划向入围的供应商采购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等。采购过程中,公司对部分重要原材料采取安全库存措施。
公司主要通过向下游客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真空绝热板、保温箱等产品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
在冰箱、冷柜等家电领域,公司的真空绝热板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家电制造企业。公司销售产品首先需取得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建立合作关系后,再按照具体合同及订单规定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进行差异化生产。客户的采购模式、采购习惯及其全球生产制造产业链布局情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将真空绝热板直接销售给家用冰箱、冷柜、超低温冰箱、自动贩卖机生产商等下游制造企业。客户向公司发出订单,同时货款也与公司直接结算。
在全球家电行业,部分跨国公司或规模较大的企业出于降低库存、转移采购风险原因,采用了委托中间商采购相关原材料产品的采购模式,该类下游客户的这种采购特点决定了公司需要先将产品销售给中间商,再由中间商转售给终端客户。
针对此类公司自身开拓或通过中间商开拓的终端客户,公司均需要先通过该终端客户直接主导的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后,才能通过其指定或认可的中间商实现销售,且后续的新品研发和认证也由该终端客户直接与公司对接。经终端客户指定或认可的中间商为公司的直接客户,但并非公司产品的最终使用用户。该过程中,中间商根据终端用户指令向公司下达采购指令,公司直接将真空绝热板产品发往终端客户或中间商。
公司的保温箱产品主要应用于冷链物流(医用及食品保温箱等)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物流运输企业、医药物流公司或医药企业(检测试剂、生物制品等),公司针对不同客户对保温箱的不同需求采用个性化定制模式。
线年代,但由于材料成本居高不下,关键技术悬而未决,真空绝热板在较长时期内没有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应用。20世纪末,随着能源问题的凸显及环保要求的进一步提高,真空绝热材料作为高效节能保温产品,来自冰箱、冷柜、自动贩卖机以及墙体保温等领域的需求较快增长,从而驱动企业加大对真空绝热板技术的研发力度,实现真空绝热板关键生产技术的突破,并逐步实现产业化生产。近年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的家用电器能效标准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进一步提升真空绝热板在下游市场的渗透率。在欧洲,“能源效率第一”成为欧洲能源联盟战略首要原则,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宣布家用冰箱冷柜自2021年3月起正式实施新的能效标识,规定新能效标签等级只有A到G。新能效标识相比现行的能效体系将有一个重大的提升,现有最高等级产品(A+++)只能达到新能效等级D,或者有非常少部分的产品能够达到能效等级C。基于以上背景,真空绝热板在冰箱、冷柜等家电领域,自动贩卖机、冷藏集装箱等冷链物流领域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
国内真空绝热板产业发展起步较晚,OB欧宝但以赛特新材为首的国内实体企业及科研院所的积极参与推动了真空绝热板产业在国内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真空绝热板生产制造中心。真空绝热板因生产成本相对较高,首先应用在家电领域的能效要求较高、容积率要求较高的冰箱产品中。目前国内市场中绝大部分的冰箱、冷柜仍以聚氨酯作为主要保温材料,随着我国能源状况紧张、节能社会意识的形成、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全面禁用以及氢氟碳化物(HFCs)受控,海外及国内产品能效标准的提高,吸引各大冰箱、冷柜生产厂商在设计、制造产品中采取更加有效的节能措施和节能技术。当前提高压缩机性能和使用新型绝热材料为最有效的两种节能措施,但通过改进压缩机技术的手段与使用新型绝热材料相比,难度更大、成本更高,并且压缩机的能效水平已难以大幅提升,真空绝热板替代传统绝热材料成为冰箱行业现实可行的主要节能措施之一。
2016年10月1日,冰箱新版能效国家标准《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正式实施,标准要求能效1级产品耗电量比原能效1级产品耗电量下降约40%。按照冰箱新能效标准能效1级产品市场占比从原来的85%降至5%左右,能效2级产品市场占比降至10%—20%。2019年6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制冷产品的市场能效水平升30%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20%。到2030年,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40%以上。伴随着能效标准的大幅提升和国家节能政策的引导支持,各大冰箱、冷柜生产企业更加重视真空绝热板的应用,推出了更多使用真空绝热板作为绝热材料的新型冰箱,市场需求不断释放,促进真空绝热板在国内冰箱家电行业的渗透率提升。
与此同时,八〇九〇后正在成为家庭消费决策主力,冰箱消费市场呈现场景化、套系化、高端化的特点,冰箱企业因此加快产品结构升级,大容量的高端冰箱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市场份额。但大容量冰箱意味着更大的体积和更高的能耗,为满足日趋严格的能效要求并为消费者节约空间,通过使用真空绝热板能够实现更低能耗和更薄箱体,在保持冰箱外体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内容积,或在既定内容积下缩小冰箱外体积。2020年疫情困局下,冰箱产品作为存储食物、宅家生活的类防疫物资,需求集中释放,线月份起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形,行业渗透率的上升趋势因此得以加速。
随着国内物流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国内疫苗出口量的增加,冷链物流行业对于运输过程保温和包装方式的要求不断提高,高效长时保温箱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步扩大。
真空绝热板行业实现产业化生产需要长期研发技术的沉淀、生产经验的积累以及专业化设备的支持,生产工艺复杂,其主要组成部分芯材的技术路径与选择、吸附剂的制备及阻隔膜研制是互相存在密切关联的一个整体,共同决定了真空绝热板绝热性能及其优化升级,形成了进入该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真空绝热板行业属于新型绝热材料行业,涉及真空学、材料科学、传热学、表面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需要在芯材技术路径与选择、吸附剂配方及阻隔膜研发制备等多方面集成相关技术,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磨合,形成自己独特生产工艺、技术特点,方能出产性能优越的真空绝热板。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同时在芯材、吸附剂、阻隔膜、性能检测生产装备研发等方面具备成熟的技术,从而导致其生产的真空绝热板性能、质量稳定性无法与业内成熟企业相竞争。
真空绝热板的生产工艺涉及芯材成型、高效吸附剂制备、高性能阻隔膜制备与复合、真空封装、性能检测等一系列生产环节,需要各类生产设备与之配套。由于真空绝热行业属于新兴行业,市场上没有成熟的配套设备生产厂商,业内企业通常需要通过长时间的开发积累,才能逐步形成一系列相互配套、适应自身生产工艺流程的生产、研发及检测设备,从而实现规模化生产,并不断提升生产效率,满足客户定制化、小批量、快速响应、高稳定性生产要求。实现高效率规模化生产的先发企业往往具有低成本优势,而新进入者因无法快速获得成熟生产设备并实现规模化量产,从而缺乏竞争优势。
真空绝热板行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市场总体处于发展阶段初期,远未达到成熟。目前市场上专业从事真空绝热研究开发的成熟技术人才较为短缺,长期的研发、生产实践是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途径,因此行业内先发企业具有明显的人才优势。真空绝热板行业先发企业在持续的研发及生产过程中积累下了丰富的样本及性能数据,这些技术研发经验的积累为企业后续不断完善产品性能,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储备。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研发技术人员以及研发、生产数据信息,从而面临较高的技术人才及研发经验壁垒。
公司长期专注于真空绝热板的科研投入和市场推广,通过广泛深入真空绝热板各个组件及其综合性能的研究与探索,构建起集芯材生产、阻隔膜测试及制备、吸附剂测试及制备、真空封装及产品性能检测能力、专业设备加工改造于一体的产业链优势,在业界形成良好的品牌知名度,有效推动了真空绝热板下游应用和行业发展,公司产品在家电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及服务已覆盖全球主要白电制造商,包括:国外的客户如LG、三星、东芝家电、日立、惠而浦、博西家电、斐雪派克、阿奇立克等,国内的客户如海尔、美的、海信、长虹美菱等知名品牌家电生产企业,此外,公司还有部分产品销售给赛默飞世尔、海尔生物等医用或运输用的保温设备生产企业。公司通过严格的供应商考评,成为前述客户的主要或者重要新型保温材料供应商,与其建立了长期密切合作关系。
公司作为行业头部企业,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市场优势,多次以主要起草单位的身份参与真空绝热板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制定,积极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有行业标准《家用电器用线)以及《建筑用线)、国家标准《线)、真空绝热板有效导热系数的测定(GB/T39704-2020)、真空绝热板湿热条件下热阻保留率的测定(GB/T39548-2020)等。
公司产品曾被列入2013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并先后荣获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制冷学会科学进步奖一等奖、家电新材料创新应用大奖等奖项。公司真空绝热板两次获得中国家电博览会“艾普兰核芯奖”,是真空绝热板行业内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企业,公司产品被认为是家电配套的核心部件,具备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公司曾两获海尔供应商金魔方奖,并且连续两年被三星评为杰出贡献供应商。以上荣誉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真空绝热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及竞争实力。
保温箱业务方面,报告期内赛特冷链通过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订制的形式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开发出多种温区、多种时效的保温箱并成功拓展多家医药运输、冷链运输客户,产品及品牌初步获得市场认知和肯定。2020年末,随着国内疫苗出口数量增加,公司保温箱业务在一定时期内面临较好的市场机遇。
真空绝热板属于一种新兴高效节能材料,其产业化进程属于成长初期阶段,其能否得到广泛并且成熟的应用取决于材料的性价比、生产工艺的进步和设备的进步,真空绝热板行业在新技术方面的发展趋势情况具体如下:
芯材是真空绝热板的骨架,是决定真空绝热板绝热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开发更低成本、高热阻的轻质芯材称为全行业的重点研发方向之一。真空绝热板芯材的科研十分活跃,种类多样,常见有颗粒芯材、泡沫芯材、纤维芯材和复合芯材等4类。
泡沫芯材虽最早得到使用,但由于其绝热性能较差及阻燃性差等原因已被淘汰。气相SiO2和沉淀SiO2是真空绝热板常采用的颗粒芯材,气相SiO2芯材使用寿命可以维持30~50年,在欧洲国家被用于建筑保温材料,德国va-Q-tec等公司均采用气相SiO2制备芯材,但气相SiO2芯材绝热性能相对较低、成本昂贵、技术复杂、产量小,市场推广受到很大限制。
玻璃纤维(以离心棉为主)具有原料来源广泛、工艺简单的特征,主要应用在家电、冷链物流等领域。因纤维直径较小、易弯曲成团层内接触多,用离心棉制备芯材导热系数较大,且其不能满足欧盟关于绿色环保与安全性要求。公司早期使用离心棉作为线年以后开发和采用了玻璃纤维短切丝制备真空绝热板芯材,因其符合欧盟相关法规的环保和安全性要求,加原材料成本较低,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公司VIP生产的芯材方面目前主要依客户的需求定制,玻璃纤维棉和短切丝两种芯材兼而有之。
复合芯材以纤维材料作为骨架,将不同尺寸的颗粒填充在纤维的孔隙空间,能够融合单一芯材的优点,显著提升真空绝热板的绝热能力和使用寿命。随着国内外对复合芯材的的持续研发、制造技术和产品性能日趋稳定。隔热纤维与颗粒混杂的具有更高性能、更低成本的复合芯材仍是今后真空绝热板芯材的持续探索的重要方向。
目前,玻璃纤维芯材是真空绝热板芯材应用最广泛的种类,芯材生产工艺分为湿法工艺和干法工艺两种,其中,湿法工艺是行业发展初期主流生产工艺,湿法工艺采用传统的玻璃微纤维纸生产技术,将玻璃微纤维棉打浆,然后抄制烘干成型,湿法工艺生产过程能源消耗大,且在生产成本和导热性能上不具备优势。随着下游应用对真空绝热板性能要求的不断提升,更先进的干法工艺开始出现,干法工艺是采用干法无纺工艺,使玻璃纤维基本单纤化,单层玻璃纤维网厚度更薄,相比湿法工艺具备生产成本更低的优点,从而使干法芯材更具价格竞争优势。湿法工艺和干法工艺对比情况如下:
从国内真空绝热板行业看,行业内企业已陆续采用或部分采用了干法工艺,并实现了产业化,但当前湿法工艺仍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真空绝热板生产企业在芯材生产工艺的选择上将综合考虑生产能耗、工艺成熟程度、设备建设周期、原材料供应、原材料成本等因素。
阻隔膜主要是用来隔绝真空绝热板内部与外界进行气体和水分交换,维持板内真空环境,保证真空绝热板达到预期使用寿命。真空绝热板最早使用食品包装薄膜作为阻隔膜,为铝/聚酯复合膜结构,具有良好的隔气阻水性,但铝箔厚度大,“热桥效应”明显,导致其绝热性能较差,应用受到限制。目前,镀铝聚脂复合阻隔膜被大规模产业化应用,但镀铝聚脂复合阻隔膜也存在耐刺穿差、易分层失效等问题,且目前国内作为原材料的EVOH膜依赖进口,对国内真空绝热板产业的自主创新、产业链的成熟、成本降低、产品供给及大规模推广应用等均构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具有多层结构的金属(或氧化物)树脂复合阻隔膜既克服了镀铝聚脂阻隔膜易分层、耐刺穿性差和镀铝层缺陷多的缺点,同时又引入纳米氧化物涂层,避免了镀铝层缺陷对阻隔膜阻气性的影响,从而能够显著提升真空绝热板的绝热性能,使用该复合膜的真空绝热板具有更好的绝热性能和更长的使用寿命,因此,谁能率先开发出性能更优异的阻隔膜并大规模推广应用就成为取得行业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路径。
VIP的产能提升方式,一是复制和投入成套的生产设备,二是通过研究新型生产工艺以及开发工艺实现所需设备装备提升单台设备生产效率。在VIP封装方面,公司成功开发出多边封工艺及封装设备、异型封口工艺及封口机台等,提升封装效率、节约阻隔袋用料、更可满足客户多种个性化产品订制需求。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6,044,225.18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阅,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0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地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线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等额外币的远期结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本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易,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199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1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OB欧宝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运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16家新三板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梁运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谢培仁、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梁运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婉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关于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的履行是充分和恰当的。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等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1年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2亿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国内外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买方保理、外汇衍生交易信用额度、国内保函、商票保贴、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向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建设银行连城支行申请2.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全资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银行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抵押或质押担保合同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2021 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线:0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等额外币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目前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利用其套期保值功能,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是公司针对未来的实际结汇需求,买入一个执行价格较低(以一单位外汇折合人民币计量执行价格)的外汇看跌期权,同时卖出一个执行价格较高的外汇看涨期权,按照公司未来实际结汇需求可将未来某个时间汇率锁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美元、欧元及日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等额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系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或外汇期权确认书约定的远期汇率低于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并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和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等风险。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应收款项跟踪催收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必须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4、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流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系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等额外币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易,不开展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总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等额外币的远期结汇及外汇期权业务,自本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和求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OB欧宝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董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全文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申请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真空绝热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号文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4.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4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5,061.5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178.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不含税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868.3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36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6月,公司与兴业证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承销费一定折让,折让金额为429.25万元(不含税)。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因此变更为42,739.3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变更为2,400.3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对公司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F0213号《审计报告》。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22,168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4.38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与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084.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9,782.97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40,000.00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注:上述现金管理余额不包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存放的7天通知存款已产生利息收入4.38万元。
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72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年8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
2020年8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兴业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赛特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赛特新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2023/01/17OB欧宝2021年9大包装设计趋势回顾
- 2023/01/17OB欧宝疯抢安徽袋中袋的多层塑料袋1000条
- 2023/01/17OB欧宝体育【第401期】帆布手提袋包装设
- 2023/01/17OB欧宝体育展商推荐 浙江超伟机械将亮相